解讀:《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區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的通知》
一、《通知》出臺背景
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,加快政府職能轉變,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監督,根據《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<關于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中辦發〔2015〕21號)精神,對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,予以公布。(以下簡稱通知)
二、《通知》主要內容
經全面清理,區政府工作部門行政權力事項共計2762項,另有部門共性行政權力事項2項。
三、《通知》要求
要嚴格按照權力清單行使權力,切實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、法無授權不可為;對保留的行政權力事項要進一步優化流程、簡化程序、縮短時限,規范自由裁量權;
要按照《君山區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<君山區政務服務事項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(君跑改辦發〔2021〕5號)要求對區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實行動態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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